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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事實糾錯
  10月12日A 10版《招遠“全能神”案兩人死刑一人無期》一文(編輯:舒朗校對:於曉)第1段第4行,“張帆、張巧聯分別判處十年和七年的有期徒刑”中,“張帆”應為“張航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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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●10月11日A 21版《中國隊贏了球,但未獲晉級主動權》一文(編輯:顧晨白校對:楊遠雲)第2段第8行,“老將徐雲麗首場下場”應為“老將徐雲麗受傷下場”。●10月11日收藏周刊AⅡ01版《沉不住的香氣》一文(編輯:宋曉賢校對:黃熾林)第2段第17行,“提到了重要的作用”應為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”。
  欄目編輯:楊小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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