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晚報訊(記者 洪雪)“我都這把歲數了,我不圖錢,可是這筆錢我必須要追回來,否則我怎麼對得起死去的老伴和兒子啊。”今天上午,年近八旬的張老爺子從通州法院領到兒媳交來的15萬案款,不住地向執記憶體行法官說。
  2002年,張老爺子和兒子小張一起買了通州區的一套房屋。當時,小張夫婦給父親出具一份證明,寫明房屋系由父親票貼和夫婦倆共同出資購買,戶主定明小張,落款有小張夫婦的簽名。小張夫婦一直沒要孩子,一家四口一直在這套房子里共同生活。
  張老爺子說,2012年,張家連遭變故,不到兩個月里,老伴和兒子相繼去世。好好的一個家,轉眼就剩下了他和兒媳李某兩網路行銷人。“兒子去世前的兩個月,她已經將房子過戶到她的名下,兒子去世後,她就不再讓我住在這兒,而是把她父母從老家接了過來。”
  張老爺子只得一人租房居住,一怒抗癌食物第一名之下,他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確認房屋所有權,並繼承該套房屋。後經法院調解,房屋仍歸李某所有,李某需分兩次付給老人30萬元房屋折價款。
  可是,李某在固態硬碟給了15萬後就沒了音信。老人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  執行法官到李某家催其還款時,見到了李某的父母。通過和李某父母交談,執行法官得知,李某在丈夫去世後精神抑鬱,不愛說話,一直狀態都不好。前段時間還因為精神壓力太大辭了工作,一直憋在家裡。他們也是擔心女兒一個人居住怕出什麼意外,才從老家趕來和女兒一起居住。
  執行法官表示,李某的狀況可以理解,但是生效的法律文書必須履行,如拒不履行,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其名下財產,包括房屋,希望李某父母能督促幫助李某儘快履行給付案款的義務。一周後,李某在父母陪伴下,把15萬元案款交到法院。
  張老爺子從法院領取案款後感慨,“錢是領到了,可什麼親情都沒有了,親家變得連陌生人都不如了,這案子里沒有受益者。”  (原標題:錢拿到了 什麼親情都沒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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